省里高度重视!!
省气象局于今日9时3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工作。
今天上午,省防指再次召集气象、海洋、海事、水文等部门会商研判第9号台风“纳沙”最新发展趋势。
今日12时,省气象台提升台风预警为Ⅲ级。
根据《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于今日18时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Ⅲ级,并要求各相关成员单位和有关地市要密切监视台风动态,适时提升应急响应,及时组织部署,扎实做好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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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