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参建单位制定本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项目法人备案。
(4)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事故调查处理由项目法人按相关规定履行手续。
上一篇:物流板块异动 飞力达领涨 |世界播资讯
下一篇:400万超清AI全景守护 360户外摄像机球机 6Pro新品今日全渠道上线_当前速讯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