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消息,一位自称是“农民程志国”的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文,称与广汽丰田和其经销商在购买车辆上发生纠纷,公开向网友、律师、媒体求助。
这位车主表示,自己购买的丰田凯美瑞配备了国产发动机,与订车时约定的进口发动机不符,随即他将经销商和广汽丰田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三”,但一审、二审均败诉,他打算提起再审。
据悉,车主程先生于今年4月10日在天津市广汽丰田4S店定购了一辆丰田2.5凯美瑞。后通过官方400电话得知,广汽丰田牌2.5L汽车豪华版凯美瑞轿车,发动机为日本原装进口,出于对官方400客服信任,他决定购买这款汽车。
随后,他在论坛发现有车主爆料发动机可能是国产的情况下,主动和4S店联系约定为进口型号,要求必须要交付为进口发动机版本,这也是合同交付的原本必须条款。
车主程先生还表示,他后来又与广汽丰田公司400电话客服确认,在2021年4月19日之前的车辆均提供日本进口发动机,4月19日之后为国产发动机。而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为4月10日,理应为进口发动机。
对此,他认为丰田公司变更属于交付标核心零部件的发动机时,未进行公示,属于隐瞒事实的欺诈行为,后收集证据将4S店以及厂家告上法庭。
根据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信德行公司(4S店)在涉案车辆中是否存在欺诈,程志国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在涉案车辆买卖合同中其一对发动机产地进行了明确要求,也不能证明在订立合同之后对于程志国提出发动机产地的相关要求后,信德行公司进行了明确承诺。程志国就发动机产地数次与信德行公司、丰田公司客服沟通联络后,其在汽车中却未再就发动机问题向信德行公司进行确认、表示异议或拒绝接收,整个车辆交易过程中信德行公司未有欺诈故意,亦未向程志国做出欺诈行为,程志国购车、接收车辆的行为也不是陷于错误认识做出的,因此法院不支持原告的请求。
由于所诉金额过高,车主程志国还需要承担一审5122元和二审10244元共计15366元的案件受理费。
对于此事,网友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有观点认为,不应该再痴迷进口发动机,现阶段国产发动机性能几乎与进口无异,“同为进口发动机车主的我觉得目前对于进口发动机没必要过于执着。”
但也有网友认为,和提供什么发动机没关系,重点在于是否履行了合同,是否故意隐瞒,“这个要求正常……换着是谁……谁都不愿意吧!各人有各人的自由选择”、“如果合同里有写,就得按合同里来,跟国产还是进口没关系。”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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