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沈河区恒运豪庭的业主,有自己购买的地下车位,现在想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物业一直不同意,物业给回复是需要业主委员会决议,还需要消防审批手续麻烦,还要召开业主大会,我也没听说过业委会。国家不是提倡购买新能源汽车吗?为什么到安装充电桩时候这样费劲呢?物业公司也没有积极推进和响应国家号召,一直推诿责任。反映了好多次了,也没有实际的改善和推动和创造按充电桩的环境。现在这个问题成为死结,谁也不管了。
从上面的一个业主的困惑,我们可以看出,大 多数的业主对于物业公司还有误会和不解。物业公司是有责任配合和响应国家的号召,但是出了安全问题,谁来负责?
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让物业管理轻松上阵。
业内专家介绍,工信部组织制定的3项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达到国标要求,新能源车企均采取了相应技术手段,动力电池安全性得以大幅提升。不过,新能源汽车充电工况复杂,现阶段还是无法杜绝极端情况下出现热失控的现象。
成都市出台的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对私桩制定了“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居民自用充电桩由所有权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对其质保期内的充电设施质量安全负责;小区管理单位应加强日常巡视,协助并监督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履行安全责任;充电运营商负责统建统管充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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