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务中经常见到的情况是,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起诉离婚,如果认定因一方婚姻过错的话而导致感情破裂的话法院会判决离婚。李晓娟律师今天讨论的是,如果出轨一方起诉,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我们看一下《民法典》对判决离婚是怎么规定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由此可见,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参考的标准就是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法院判断的不是出轨一方起诉,还是另一方起诉。如果出轨一方起诉,而另一方表示感情没有破裂,会原谅对方,挽回婚姻,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哪怕出轨方提供多少自己出轨的证据,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所以,专业婚姻律师不建议出轨一方自爆来争取离婚。
出轨方起诉离婚,第一次不判决离婚不代表就离不了婚。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后,出轨方可以以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为由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就会判离。
所以,出轨方在起诉离婚时,没有必要强调自己是过错方,和普通离婚案件一样起诉离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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