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超媒于1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乐阳光”)与咪咕文化拟签署整体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金额不低于35亿元,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一定正向影响,相关业务合作也将对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双方将多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芒果超媒披露的协议显示,双方同意在大屏业务、5G创新业务、权益业务、衍生品电商、小屏业务、音频业务、出品拼播、阅读业务、联合推广、联合拓展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合作期限自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月。双方在合作期限内的合作金额不低于35亿元(含2021年试运行暂估合作金额约8亿元)。
构建大屏生态圈
其中,在大屏业务合作方面,双方将在大屏业务方面实行全新的合作模式:芒果TV运营商大屏业务将由传统的分省合作模式,升级为大屏视听内容的全国范围内统一聚合、一点分发模式。
这意味着,今后除了湖南省内大屏业务单独结算,咪咕文化将全面负责芒果TV大屏内容在全国30个省份的落地,芒果TV主要承担精品内容和增值业务的支撑服务。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模式创新一方面可以增加咪咕文化大屏端基础内容聚合量及头部内容覆盖率,另一方面也将不断提升芒果超媒互联网视频业务,尤其是运营商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的市占率,降低芒果TV与30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商务沟通成本。
全面参与未来传播形态竞争
在5G创新业务合作方面,双方同意共同探索创建5G联合实验室,共同推动5G+媒体产品形态、技术应用和业务模式创新,在VR制播合作、5G超高清内容联合技术研发与协同等领域开展更多媒体融合创新合作。
据介绍,芒果超媒自2016年已开始探索AR/VR等新兴技术领域;2018年成立“创新研究院”,积极布局5G、AI、VR等技术;2019年与上海科技大学成立联合实验室,就5G等领域展开合作,并与咪咕文化并共同参与超高清实验室,就4K,8K,VR/AR等超高清视频内容、5G超高清直播、智能化5G演艺场馆等方面探讨5G媒体融合创新合作模式。
在权益类合作方面,咪咕文化通过5G权益池支持芒果TV会员权益业务发展;基于芒果超媒优势资源,助力动感地带品牌建设,将MG卡升级为动感地带版MG卡。在衍生品电商合作方面,双方同意加强内容电商的合作,咪咕文化整合自身内容资源,在小芒App开设咪咕衍生品专区渠道。
此外,小屏业务合作方面,双方将继续按照现有模式,在剧集框架采购、综艺等会员分成业务等方面开展合作;音频业务方面,芒果TV授权咪咕公司在“中国移动”旗下平台和渠道内使用芒果TV拥有版权且拟对全网进行分销的合法音视频内容。
芒果超媒相关负责人称,技术层面的投入积累让公司具备了竞逐“元宇宙”领域的基础。
此前,在中国移动合作伙伴大会上,芒果超媒董事长张华立表示,湖南广电将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5G重点实验室为基座,与中国移动以芒果超媒为合作契机,探索搭建芒果“元宇宙”平台,全面参与未来传播形态竞争。
芒果TV副总裁方菲介绍,公司将从精品VR内容打造切入,以影视及游戏VR内容实现技术和虚拟人物形像技术为手段,辅以打造NFT数字艺术藏品交易平台,分阶段推进芒果星球元宇宙构建。
对后续业务开展产生积极影响
早在2019年6月,芒果超媒与中国移动全资子公司咪咕文化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21年以来,双方在大屏业务、5G创新业务、电商合作、出品拼播、权益类合作、小屏业务、音频业务、阅读业务等业务领域开展更多新模式、新业务的试运行合作探索,双方一致认为合作效果良好。
在2021年试运行合作基础上,双方对业务合作进行了整体性洽谈,最终决定拟签署新的合作框架协议。
芒果超媒表示,从战略层面来看,本次合作将进一步深化公司与中国移动、咪咕文化战略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促进双方资源和优势互补,以及多个业务领域的协同,对进一步稳固公司业务发展护城河,开辟与探索5G背景下包括VR制播、超高清内容生产制作体等互联网视频新业态、新赛道和新的业务增长点具有积极意义。
从业务层面来看,本次合作将较大程度提升芒果超媒与中国移动、咪咕文化的整体业务合作体量,有利于扩大芒果超媒各业务板块尤其是运营商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的市场份额,通过此次合作,芒果超媒创新业务合作模式,与中国移动合作的大屏业务由传统分省合作模式全面升级为大屏视听内容的全国范围内统一聚合、一点分发模式,将对后续业务开展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通过在内容、渠道等方面的优势互补,扩大合作体量,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同时,明确了合作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含税),预计将对合作期限内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一定正向影响。
文字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中证网讯
图片来源:芒果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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