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第三季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评审结果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中央直属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和备案机构:
为进一步鼓励网络视听行业创作生产高质量视听内容,充分发挥优秀网络视听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期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三季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优活动。经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和中央直属单位等推荐,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最终确定了52部入选作品,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内容同时可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nrta.gov.cn)公告公示区中查询。
请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立即向所辖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和个人通报公示内容。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于1月30日前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反映(联系电话:010-86096030;传真:010-86095595)。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2年1月21日
关于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现就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
二、2020年单科合格,且2021年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考生,其2020年予以保留的考试合格科目均按每科60分计入2021年考试总分。参加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总分达到160分为考试合格;参加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笔试总分达到160分,且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为考试合格。
三、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如期进行考试的考区,考生已取得的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顺延,具体如下:
(一)对2021年已报名福建考区的考生以及在内蒙古、湖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7个考区报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其2020年度取得的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顺延一年,在2022年资格考试中仍然有效;
(二)对2021年已在新疆兵团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其2019年度取得的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成绩在2021年资格考试中仍然有效;
(三)对2021年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区报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其2019年度取得的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顺延,在2022年资格考试中仍然有效。
考生可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查询、打印本人成绩通知单。
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将获得资格考试合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发放事宜将另行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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