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敢拍,而且拍得好。
这是很多人对韩国影视大概的认知。
他们惯于从现实取材,擅长把轰动一时的犯罪案件和丑陋不堪的社会现实,通过艺术改编推向大银幕,让人们在观看过程里,追溯过去、珍惜现在、警惕未来。
所以在《薄荷糖》里,忠于命令的士兵射杀直言的学生;在《杀人回忆》里,警察体制的沉疴牵绊着案件的推动;在《辩护人》里,为学生辩护的律师会举步维艰;在《熔炉》结尾,罪恶重重的官员依旧逍遥法外;在《素媛》里,性侵孩子的人渣毫无悔意;还有《恐怖直播》,更是把韩国政府的腐败痛陈得体无完肤。更不要说,他们还有一个不便被提及内容的三部曲:《华丽的假期》《出租车司机》和《1987:黎明到来的那一天》。
聚焦于少年犯罪的《少年法庭》,遵循的也是这个逻辑:大胆选材,针砭时弊。
难能可贵的是,它并没有把触角停留在控诉和批判上,反而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父母要负起责任,学校要做好教育,执法和司法体系如警察和法官,更要守好最后一道防线。
《少年法庭》(2022)
01
少年犯们
POST WAVE FILM
《少年法庭》的主角是三类人:少年犯、孩子父母、法官。
在剧集里,这是个层层递进但也彼此缠绕的关系:少年犯违法乱纪被送到少年法庭,法官裁决时则会跟孩子的父母产生交集——在这个循环往复的圈子里,《少年法庭》的意图再明显不过:法律可以解决当下的问题,却没办法保障孩子的未来。
也就是说,它是要暴露法律的局限性。
《少年法》固然可以把少年犯绳之以法,却没法根治他们出生和成长的家庭,也不能保证这些孩子离开惩戒所后,就一定能够改邪归正。
所以在第一集里,金惠秀扮演的法官,在“法会聚餐”(少年犯服刑完毕后,要跟承办案件的法官一起吃饭)上,对桌上那些看上去温顺乖巧的孩子,始终冷目以对,甚至在雪雅被指证偷别人钱包而大哭大叫说自己没偷东西时,指认雪雅就是小偷,并把刚从少年惩戒所出来的她,再次送回去。
这场戏,表面上是在凸显金惠秀那个角色的冷血与精准。但实际上,它却是对法律能够发挥的作用感到惋惜,同时也是对少年犯未来的深切担忧。
法律的效用在于过去存在的行为事实,却对孩子们内在的情绪和想法,以及他们的当下和未来,完全无能为力。
甚至说得严峻些:《少年法》的量刑门槛,居然成了少年犯们的保护伞。
比如那个穿着卫衣在巷子里跌撞前行,浑身是血地到处借手机打电话,最后跑到警察局自首,说自己杀人碎尸了的13岁少年成友。
按照他自首时的描述,他杀害了一个向他借手机给妈妈打电话的8岁男孩,并把他的尸体用斧头肢解后,内脏扔进厨余垃圾桶,肢体、躯干和头则装进塑料袋,扔在了小区楼顶——他去自首时,手里就拿着分尸用的斧头。
因为是自首,且对犯罪过程描述清晰、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就没再对细节进行详查,直接把他转交给少年法庭。
依据韩国《少年法》(类似于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成友顶多被判处在少年辅育院待两年,更何况他还拿出自己是精神分裂症的诊断书,可能量刑会更轻。
所以他会在法庭上表现得那么猖狂、那么神经质,面对面地对着金惠秀挑衅道:“我听说年纪未满14岁的话,就算杀人也不用入狱,太爽了。”
《少年法》本意是要给误入歧途的少年犯一次洗心革面的机会,结果却成了他们钻营取巧的漏洞。
02
家庭环境
POST WAVE FILM
为什么《少年法》会从惩戒手段沦为保护伞?
这到底是法律出了问题,还是法官出了问题,又或是孩子和他们的父母出了问题?
《少年法庭》追问的第二个问题,也在于此:责任到底在谁?
作为一部披着现实主义外衣的理想主义剧集,《少年法庭》的主创们大概都有着铁肩担道义的责任感,所以才会让剧集的每一场戏,都力求布下没有任何回旋余地的精准。
也就是说,它涉及到的每个人物、每句台词、每个动作,都竭尽所能地承担精准有效的指向性,而且这个指向性必须是清晰的、果断的,不能是暧昧的、混沌的。
于是就能理解,为什么金惠秀那个角色始终冰冷生硬:她儿子死于少年犯不过是诱因,她早就看穿了少年犯们的一切才是根本——而这个根本,既有上述的法律自身的漏洞,也有原生家庭的责任。
这就是为什么肢解男童的少年在法庭接受审判时,他的母亲才会姗姗来迟,而且上来就毫无愧疚地质问法官:不是说未成年犯法的案件审理特别快吗?
请求未果时,成友妈妈甚至跑到地下车库,以命相博堵住法官的车,让她放了自己唯一的儿子。
如果父母都良知欠奉,又怎么能指望孩子遵纪守法?
但比成友审判时妈妈迟到更严重的,是杀害8岁男童的真凶睿恩,被法官抓获到在庭上接受审判,她的父母从始至终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他们花重金邀请的豪华律师团。
可是再豪华的律师团,又怎么能替代孩子的父母?
很明显,在《少年法庭》看来,比少年犯问题更严重的,同时也是《少年法》不能顾及的状况,完全来自于孩子的原生家庭——在教育子女这一块,很多父母基本是缺席的。
比如第四集中提到的“蔚蓝青少年恢复中心”里的少女们,最后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时,他们的父母全部坐在最后一排,耷拉着脑袋。
从孩子的数量去核验到场的父母,很容易看出父母并没有全部到场。最起码染着少许蓝色头发的瑛娜的母亲,就没有来。
事实上的缺席,固然对孩子影响很差。
但事实上的在场,也未必就教育极好。
在第三集里,在理发店工作的援交少女有俐,就是如此:她有爷爷奶奶,跟着他们和爸爸生活。但这老爹明显是个混蛋:自由身强力壮手脚健全,却靠女儿在理发店工作,甚至出去做援交的钱来生活。倘若女儿不给,他就往死里揍。
可能是觉着在少年犯的成长过程里,父母的角色也很有限,所以《少年法庭》还安排了高中考试舞弊案:从父母到学校再到辅导班,每个参与其中的成年人,都觉得这是竞争激烈的升学环境造成的必然结果,而不是他们所做的主动选择,也不应该让他们来承担责任。
这些成年师长,既意识不到自己的问题,对法庭也没有敬畏之心。
他们只是觉得委屈,觉得自己也是受害人,觉得如果自己的学生和孩子不这样,那别人的学生和孩子也会这样,那他们不是落后于人了嘛?
这就等于回答了第二个问题。
在心理上把犯罪行为合理合法化的,并不是少年犯,而是成年人。
也就是说,表面上它是叫《少年法庭》,但实际上它控诉的对象并不是少年犯,而是躲藏在他们背后的父母、老师,那个有千千万万数不清的成年人,缔造的混乱不堪的世界。
03
法官和真相
POST WAVE FILM
之前说《少年法庭》是披着现实主义外衣的理想主义,是因为它觉得一切都有答案。
在少年犯这个问题上,它力求精准地认定:少年犯的问题,根源就在原生家庭,而要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从三个方面着手:
其一、以父母和老师为首的成年人,担负起应有的生养和教育责任;
其二、警察和法官作为法律的守门人,必须心怀信念且能秉公执法;
其三、承认《少年法》存在漏洞,提议由熟悉少年犯的人修定条款。
认定现实社会的确存在问题,且能够靠某些标准答案去解决,再没有比这更理想主义的想法。
真正的现实问题,永远是没有答案的,反而永远是无解的,否则第一季结尾时要被审判的少年犯,也不会是第一集里自称把邻童碎尸的13岁少年成友。
当然能理解,金惠秀那个法官角色的冷硬无情,和金武烈那个法官角色的温暖柔软,是剧集强调法律审判一定要恩威并施的暗喻。
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一定能够解决所有问题,就像你没办法要求每个人都安分守己、尽职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角色一样。
其实在看《少年法庭》过程里,会忍不住地想到杨德昌的《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相比较而言,《牯岭街》才是真正的现实主义力作,尽管它看上去更诗意、更典雅、更庄正。
《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
我们来简单复盘张震那个角色(小四)的家庭环境。
他生长在富裕家庭,父母和兄妹都很爱他,身边的同学和朋友,也都很爱护他,并以他为傲。尽管父亲严厉,却也不是荒蛮残暴——但就是在这个环境里成长起来的小四,却因为所谓的爱情的诱发,成了一个具有反社会性人格的杀人犯。
很多人会从社会背景、历史原因等外在因素去分析张震的角色。
这其实是那些善于推卸责任的人们,才会喜欢采用的分析方法。
在长达四个小时的过程里,杨德昌庄正又绵密地勾勒出小四迈向杀人犯的全过程:他生长在爱的环境里,对现实里的一切,都抱持着极端自私的理想主义,执着于这个世界为什么和我的想象如此不一样。
就因为小明不爱他,小四就杀了她。
小四的悲剧,是每一个个体都在经历的悲剧:现实总会跟我们的想象背道而驰,我们应该怎么办?
从这个角度看杨德昌的《牯岭街》,显然要比同题材的《少年法庭》更宏大壮阔,也更绵延亘古。
因为这个问题是无解的,社会再如何进步、科技再如何发达、教育和法律再如何完善,都解决不了个体在现实面前要被撞得头破血流的问题。
而《少年法庭》把这个问题归咎于父母和师长的失范,显然是给大问题写了一个小答案。
作者 | 苗子
真味只是淡,至人只是常
编辑 | 清晏 排版 | 趣多多 策划 | 后浪电影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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