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制度有哪些?好些小伙伴不知道的,那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吧,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小伙伴吧。
1、契据登记制度(形式主义登记)
契据登记制度是指不动产物权的变动,经当事人订立契约即发生效力,但非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2、权利登记制度(实质主义登记)
权利登记制度是指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的设立、转移、变更和废止等事项非经登记不得生效的立法体制。
3、托伦斯登记制度(权利交付主义登记)
托伦斯登记制度是指不动产经查验后,由登记机关确认产权权利人,并发放权利证书。
为什么要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
1、不动产证是购买房产行为有效、合法的证明,是构成完整房产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不动产证是该房产在解决分家析产、权属纠纷等问题时的有效证明文件。
3、不动产证是住房制度改革、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时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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