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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招高职(专科)批第2次征求志愿8月17日进行

2017-08-30 09:40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8月16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记者今日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根据安排,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类、理工类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求志愿将于明日(8月17日)进行。根据《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规定,文史类、理工类高职(专科)批第1次、第2次征求志愿均可进行降分录取。拟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填报时间:第2次征求志愿:8月17日8时开始至8月17日18时止。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就不能再进行填报志愿或修改志愿,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网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前应详细了解省招委会、省教育厅颁布的《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以免造成志愿填报失误。根据规定,高职(专科)批中,省内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省内高职院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降分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其他省内高职院校(专业)可适当降分录取:

  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其他公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民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此外,省内高职院校林业技术、木材加工技术、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印刷媒体技术、染整技术、针织技术和针织服装、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等14个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公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民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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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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